各学院、校属各部门:
根据学校《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黔交职院〔2020〕9号)关于重点项目、社会服务项目量化考核的要求,结合职称评聘工作需要,现将开展2026年重点项目、社会服务项目量化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本次重点项目认定时段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。因涉及财务年度决算,社会服务项目以自然年认定,本次社会服务项目认定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社会服务项目必须是上缴利润10万元以上的项目。
二、各部门于7月6日(星期一)16:00前,将承担的重点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分别报教务处、继续教育学院汇总(申报表详见附件),教务处、继续教育学院商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定。认定结果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后,返回各部门(或牵头部门)组织分值分配。项目涉及其他部门的,需跟有关部门沟通后再进行分值分配。分值分配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,于7月17日(星期五)16:00前分别报教务处、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汇总。
三、往年已经认定过的重点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,以原审核认定的分数为准,不再受理补充申报认定。
四、重点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认定涉及2026年度职称申报和今后的岗位聘任工作,请各部门(学院)高度重视,按时做好项目认定和分值分配工作。未在规定时间内(以邮箱提交时间为准)提交的项目申报、项目分值分配等材料概不受理。
联系人:
教务处 刘艳,邮箱:470732192@qq.com
继续教育学院 杨秋悦, 邮箱:472551284@qq.com
人事处 尧妍,电话:0851-88133629
附件:
1.重点项目认定与分值分配工作说明
2.重点项目申报表
3.社会服务项目申报表
4.重点(社会服务)项目认定表
人事处 教务处 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6月12日
附件1:
重点项目认定与分值分配工作说明
一、类别
重点项目分专业类、管理类和思政类三类,专指学校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》中没有单列计分的项目。
专业类,指围绕人才培养进行的专业方面建设成果,例如资源库、实训基地、职教联盟等。
管理类,指各部门因业务管理工作出色取得的相关荣誉。
思政类,指各部门因思政工作出色取得相关成果或荣誉。例如先进基层党组织、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单位、先进班集体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。
二、认定原则
1.重要性。项目对学校发展起到关键性支撑作用。
2.成效性。项目符合国家、省级相关行动的建设标准和要求,有显著的成果。
3.不重复。往年已经认定过的项目、学校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》已有计分依据的不认定。
4.时间性。申报项目符合本次认定的时间范围。
三、认定程序
1.部门申报。校属各部门面向本部门教职工征集项目,依据认定原则初判,填写《重点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2),经部门党政领导签字、盖章后,与佐证材料一起交教务处。
2.认定小组初审。教务、人事、科技、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认定小组,核实认定初步结果。
3.学术委员会审定。初步结果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。
4.部门分配分值。部门对经学术委员会审定的重点项目,根据参与部分、人员贡献度分配分值。如涉及牵头或参与部门的,与其共同协商分数分配;根据协商后的分数,涉及部分各自进行分值分配(附件4)。
5.分配结果公示。项目分值分配结果在本部门公示3天无异议,经部门党政领导签字、盖章后报教务处。涉及牵头或参与部门的项目,请其负责人共同签字。
6.分值核实。教务处复核项目分值分配表,无误后提交组织人事处。